为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师资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促进各项创业政策落实,推动我校创业工作蓬勃发展。结合原有导师团成员服务期满的实际情况,10月10日,我校下发了《关于在校内外选拔和推荐校级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文件,开展第二期创新创业导师选拔和推荐活动,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建设。
经过半个月的组织宣传,各单位、各院系推荐,共收到校内外有效申请19份。经本人申请、创业学院审核、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核准,确认19名人员为我校新一批创新创业导师。
此次创新创业导师较首期创业导师团成员有较大不同,具体体现为:1、类型多样化。此次成员单位类型分为政府、高校、企业;2、人员多样化。此次选拔有来自山西省就业局、太原市就业局、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中北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及企业人员组成;3、指导专业化。本次选拔校内外人员均为具有丰富就业创业工作经验的教师、管理者或企业家,指导和服务专业。
为了充分发挥创业导师的主观能动性,创业学院起草了《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将从聘任、职责、考核、激励与保障等几个方面对创业导师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创业服务工作。
附件1:关于在校内外选拔和推荐校级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师资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促进各项创业政策落实,推动我校创业工作蓬勃发展。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 院行字〔2018〕6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原有导师团成员服务期满的实际情况,特开展第二期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选拔和推荐活动,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创业导师团由校内外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或企业家组成,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 为有创业精神和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贴心贴身的创业指导服务,帮助学生切实解决创业实际困难,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奉献精神,善于交流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与文稿撰写能力,志愿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3、具有较为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较为丰富的科技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持续且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4、熟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创新创业经验,或具有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成功创业的经历。
5、导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成果和奖励。
(2)近五年来,担任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
(3)近五年来,指导大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创业孵化项目、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创新创业类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三、创新创业导师的职责
1、面向全校开设创新创业专题讲座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2、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组队参加国家、省、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
3、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关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公益活动、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创客活动等。
4、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论证及跟踪帮扶。
5、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企业注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6、开展与其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交流、学术研讨等。
四、入库及管理
1、“创业导师团”以公益性指导服务活动为主,实施动态管理,聘用期为:2年。
2、学校将对导师在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指导、主题活动等方面进行分类考核,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导师将作为下期续聘的重要参考。
各单位要以落实文件精神为重点,积极推荐优秀教师申报创新创业导师,并于10月16日前将《创业导师推荐表》交至创业学院。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为活动开展、推进提供有力的保障。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创业导师推荐表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