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的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2]6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我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提高学院教育教学水平,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将教学项目申报要求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
1.选题内容:申报课题需着眼于我院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院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和学生的特点,重在解决我院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突出研究思想的创新性、研究内容的时代性、研究方法的整体性与可行性、研究成果的实践性。
2.选题范围:申报课题涉及范围须参照《201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3.申报条件: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去年作为项目主持人成功申报省级立项教学改革项目的教师,今年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教学改革项目。去年已经省级立项的教学改革课题今年不再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