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大学生培养过程,鼓励更多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字〔2020〕9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摸底工作,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2019级学生普本学生。
二、摸底范围
学生可通过参加以下活动或学习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019级普本学生需取得最低2个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1。本次摸底仅需统计已修够2个学分学生名单。
(一)创新创业教育类:参加学校组织的GYB培训、SYB培训等培训课程并培训合格,参加创新创业讲座、创新创业网课学习并完成相关作业。
(二)公开发表作品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创新创业相关论文、文学作品、书评、调查报告等(署名为晋中信息学院或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下同);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著作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授权书。
(三)学科与创新创业竞赛类: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与创新创业竞赛,参与并获得奖励均可申请学分认定,具体比赛名单见附件2。
(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申报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科技创新立项项目;开展项目研究实践,进行项目结题且其成果经鉴定符合创新要求的可申请学分认定。
(五)创业实践与活动类:创办各类创业实体、运营创业项目、参与各类创业实践活动等;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讲座、创业沙龙、创业宣传等活动并完成活动总结或调研报告可申请学分认定。
(六)专业技能认证类:学生通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专业技能考试达到相关要求或取得国家级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可申请学分认定。
三、获得途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1.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并完成课后作业;
2. 创新创业网络课程学习,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课程,并按规定参加考试;
3. 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加各类、各级学科与创新创业竞赛;
4. 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创业沙龙、创新创业讲座等活动;
5. 参加创业园入驻项目选拔,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等;
四、认定时间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将于2022年12月份开展。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工明确,抓好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创新创业学分摸底工作(附件3),并于2022年9月13日之前将摸底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519862782@qq.com。
联 系 人:杨老师 石老师
电 话:18535448220 18935443003
联系地址:大学生创业园二楼创业学院办公室
创业学院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