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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信息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22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展示平台,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举办时间

20244月至10

二、 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鼓励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学生组队参加,每个团队参赛人数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分赛不多于7人);各学院参赛人次不得少于本学院总人数的8%

三、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晋中信息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三达书院

四、 大赛内容

1. 主体赛事

主体赛事按照“1+3”模式,根据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要求及举办时间,本次比赛分为3个校级分赛,即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赛、“挑战杯”山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分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山西选拔赛分赛。

2. 同期活动

双创训练营、创新创业主题讲座;赛前、赛中、赛后培训工作;创业沙龙等。

五、 参赛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参赛团队可以选择参加一个或者多个分赛,参赛项目及计划书要求参照不同分赛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六、赛事安排

(一)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

参赛团队将参赛计划书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分类别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见各分赛时间安排。

2.盲选阶段

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盲选初选评比,按评比成绩高低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分赛决赛名单。

3.决赛阶段

我校将于4月底举办校级决赛,决赛通过创业设计书、现场答辩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参加国家级、省部级赛事

我校将根据相关国家级、省部级赛事具体要求,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项目参赛。

(二)赛时安排

1.第十四届“挑战杯”山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分赛

校赛报名时间:417——424日;

校赛盲选时间:424—426日;

校赛决赛时间:426—430日;

省赛推荐时间:430日。

2.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山西选拔赛暨山西省第十一届山西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分赛

校赛报名时间:417——517日;

校赛盲选时间:517—524日;

校赛决赛时间:524—530日;

市赛推荐时间:530—531日。

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赛

校赛报名时间(拟定):417——617日;

校赛盲选时间(拟定):617—624日;

校赛决赛时间(拟定):624—630日;

省赛推荐时间(拟定):630日。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新创业大赛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对各学院进行就业创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为大赛提供组织保障,确保大赛按照要求有序进行。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以每个创业团队的精准需求为导向,通过配备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指导等方式多元协同来为学生提供创业支持。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广泛利用自身的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贴吧等新媒体平台参与到活动宣传工作中来,扩大大赛影响。

八、奖励政策

1.评定标准

1)校级奖励:同一团队、同一项目,在校级分赛中获得多个奖项,按照不同奖项予以奖励。

2)省部级、国家级奖励:根据推荐项目在省赛中实际获奖情况予以奖励,同一项目在不同省部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奖项,按照实际获奖予以奖励。

2.奖励标准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各分赛决赛获奖团队及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奖项设置数量依据报名情况而定。

1)校级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优秀单位组织奖2名,分别奖励1000元。

2)省级大赛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

3)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0元、6000元、3000元。如果参赛以金银铜算,则金奖等同于一等奖,银奖等同于二等奖,铜奖等同于三等奖。

4)参照以上奖励标准,同等标准奖励项目指导教师。

3.各分赛推荐省赛名单根据校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具体推荐数量以主办方公布为准。

4.对于中国国际“互联网+”创业大赛,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国赛金奖可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国赛银奖可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国赛铜奖可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获国赛奖励项目的相关教学研究成果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对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斜。

5.获奖项目团队可优先入驻我校众创空间,享受大学生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九、其他事宜

本次大赛其他事项请咨询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石老师,电话 18935443003

杨老师,电话 18535448220


附件:

1.第十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2.第十四届“挑战杯”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

3. 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山西选拔赛暨山西省第十一届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及创业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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